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北省反馈“回头看”及专项督察情况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,2018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,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(以下简称督察组)对湖北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“回头看”,针对长江保护修复工作统筹安排专项督察,并形成督察意见。经党中央、国务院批准,督察组于2019年5月6日向湖北省委、省政府进行反馈。反馈会由王晓东省长主持,李家祥组长通报督察意见,蒋超良书记作表态发言。赵英民副组长,督察组有关人员,湖北省委、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。
发布时间:
2019-07-08 13:08